序
那一年,诺查丹玛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并没有如约而至。
同年夏末,十八岁的我独自踏上夜行列车,跨越一千公里的国土,奔赴华立理工大学报到。
四个月后,我见识到人生中第一场风雪。
当夜,在没有暖气的学生宿舍之内,我颤抖着双手,给暗恋了五年的女孩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信。
一封匿名的情信。
——忘不了的,那个印象无法忘记,除非我死,即使我死,也是忘不了。
带着那印象,进入意识的异次元,或进入你的心中。
在某一个次元上,我的意识,这个印象,永远地存在着。
是因为我忘不了。
从某个时候开始,我的记忆在剥落,一切都在淡忘,熟悉的人影渐渐褪色,褪成灰色,一片片从眼前飘走。
我举起双手,太迟了,一切都太迟。
好像浮在天空中的云,离得好远。
我检视空白的记忆,那是属于我的最美的回忆,它在那里。
多年后,我再看看,它依然在那里。
——忘不了的,那是无法忘记的。
在梦中,在忽然的意识中,它存在着,那是永远的。
即使我为之痛苦。
即使我为之愤怒。
但是那个印象,不能磨灭的,微笑,浅笑,轻咬的牙,短发,浅色的着装,你,你,蓝色,天空一样,笑,光芒,太阳,温暖,晴天,是蓝色的,好明媚,你,你,您,你,是,系,不错,不会忘记的,不会消失,回忆中,更真实,更清晰,无可替代。
连背景都忘不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天真地以为,某些东西是我的,命中注定。
不管她在那里,不管她已经怎样,只要我一招手,只要我喊一声:“回来吧!”
她是不会拒绝的,一定会回来。
但那只是在梦里,只是梦,我虽然神智不清,但我是知道的。
所以我才痛苦于那日渐清晰的印象,越是美丽,越是悲伤。
摆脱是无用的,忘记她是不可能的,纠缠是无益的,结局只好凄美。
美丽沉溺于伤痛之中,哀愁潜于其下。
一切可能只是虚幻,忘不了的虚幻。
——如今,追忆似水流年,再痛也不会切肤。
但是有些东西却越显得美丽、和亲切。
那是一种若即若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缘。
是的,我清楚知道,我们只有缘,没有份。
但我的心,仍将永远永远地……
默默守望。
第一章 漫长的告白
整整一个学期,足足五个月时间,我没有剪过一次发。
以至于在这间和尚与恐龙齐飞共舞的理工大学,竟有许多猥琐男看着我的背影暗中意淫。说来可笑,那些白痴想必是太久没见过真正的女人,才会以为我是一个身材窈窕的淑女。
这都算了,偏偏还有那么几个可恶的变态同学,居然无耻到明知我的身份还时不时地从后偷袭,摸臀搂腰无所不为!
“干你娘亲,老子是堂堂真男人大丈夫,你们这班禽兽,当我是伪娘还是基佬?!”
“哎哟,小心心,摸一下又不会怀孕,别这么小器嘛。”
“我靠,你丫真他妈恶心!给老子滚!”
我一脚踹开老金那个人渣,暗下决心这次寒假回去,一定要把头发剪掉。
说起来都是逆反心理作怪,中学时代老是被学校抓头发过长,往往才两三个星期就要剪一次发,搞得我严重怀疑学校是不是收了理发店的钱。于是一上大学,我就把心一横,决意要留长发。
现在头发还没留到肩部,但我已经彻底受够了。
大一的寒假终于来临,当晚我就坐上了回家的列车,在这趟南下的夜行列车上,我依然孤身一人。
其实我有参加学校的同乡会,据我所知,在全校范围内大概有近二十个所谓的同乡,但在我上大学的城市,我居然悲催到连一个高中同学都没有。别人由南中国跑到大东北去都还有一两个旧同学照应呢,不得不承认,我果然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肯再等两天,也可以跟那几个大一的老乡一起南下,但问题是,我不愿意。
原因有二:首先,我和他们不熟——虽然说已经过了一个学期,但我和他们既不同系,又住得远,平时基本不见面,况且他们几个在同一所高中毕业,只有我例外,未免显得太过另类;其次,我真的归家心切到,连一天都不想再等。
那封匿名信已经寄出一个月了,仿如石沉大海,毫无回音。我很想寄第二封信向对方挑明身份,但如此一来,就会显得我很下贱。虽说几年之后我就可以毫无廉耻地向每一个人承认这一点,不过在现在这个阶段,我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我考虑要不要在寒假期间约她出来见面,给她一点暗示,我虽然还没下定决心,但我真的很想早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