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珠泉派出所破获一起网恋诈骗案,
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性别
却令人大跌眼镜,
怎么回事呢?
2021年1月,珠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某社交平台上被人诈骗了4000多元。经民警了解得知,报警人李先生现在离异,工作较忙,少有时间接触异性朋友,于是寄希望于网络平台认识异性朋友找到另一半。
事情经过
相识
2020年11月,李某在某社交平台交友软件上添加了一个美女头像的女网友,因其声音甜美、热情且听说同在宜春工作,于是就想结交“良缘”。同时,在聊天中,李先生得知女网友名叫“王娟”,也是袁州区本地人。通过不断的聊天,两人关系日益亲密,于是就在网上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确定关系后
李某非常重视这份感情,希望能有个好结果。因此,当对方多次提出诸如“没钱吃饭”、“想喝奶茶”、“想吃夜宵”、“感冒生病”这类要求时,均会立即转钱给对方。因女网友要的不多,都是小额花销,李某当时也未在意。
交谈一段时间后,李某提出要与“王娟”见面,“王娟”听后,答应见面。不久,一名自称“王娟”的女子在李某车上与其聊了30分钟。
通过见面
李某认为“王娟”温柔贤惠,是持家类型的女生。同时,在之后的聊天中,李某更加确信自己找到了心中一直期待之人。于是,对“王娟”的小额花费要求,也就次次满足。
直到最近一次见面,李某欲将关系更进一步时,却发现“王娟”并没有在网络聊天时的热情火热,而且对其暧昧举动十分抗拒,这让李某心中不满。
难道在网络上所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在李某的责问下
“王娟”终于说出了实?
实?
“我只是来跟你见面的,一直在网上跟你聊天的不是我”。得知实情后的李某,立即赶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一直在网络上与李某以情侣身份暧昧聊天的是“王娟”的男友邓某,该女性账号也是邓某用其母亲身份信息申请而来。当邓某想喝奶茶、中午点餐、点夜宵时,就会通过微信给李某发消息,要李某买单。
同时,据邓某女友交代,“王娟”并不是其真实姓名。因其平时需要上班,晚上才有空闲配合邓某与李某线下见面,让李某放心。而邓某和其女友就是通过此种方式,不断诈骗李某的钱财。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原以为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的女子,是李某心中期待的另一半,谁知其一直是与一名男性在聊天,并说着暧昧的话语,并且李某告诉民警,其已经买好了送给对方父母的见面礼,可从未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据邓某交代,其不是宜春本地人,与女友同居在宜春,因没有固定工作,于是就想通过某社交平台吸引到平台上的男性来撩拨,以此来诈骗钱财。谁知会有一个这么大方的男性网友,会一次一次地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心存侥幸,想着反正都是些小金额,不用担心,谁料东窗事发。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从李某处诈骗而来的钱全部退还给了李某。现两人均已被分局依法处理,两人对自己所做的违法之事,也悔恨不已。
爱情是美好的,值得期待与想象,但爱情不应该是虚幻的,爱情应该是初见时有心动,熟识后会接纳,平淡后能相守,是看得见,能感受的。所以,在这里,对于网络交友,有一份警方提醒,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