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斯是指出虐恋的动机出于爱情的第一人。他指出:"有受虐倾向者渴望经历疼痛,但一般来说,他渴望的疼痛是由爱施加给他的;有施虐倾向的人渴望施加疼痛,但在一些个案中,如果说不是在大多数个案中,他渴望这一行为被当作爱的表达。"(转引自Scruton,174)实证调查一再证明,虐恋双方大多数是在相互依存的情感与喜乐之中结合的,爱情在虐恋关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弗洛伊德也说过:"在男性的幻想中,被鞭打即是被爱。‘我被父亲鞭打‘变成了‘我被父亲所爱‘。"(Freud,1990,235)一个被父亲鞭打的孩子相信:我父亲打我是因为他爱我。实证研究表明,大多数受过母亲鞭打和虐待的孩子都不会放弃有虐待倾向的母亲。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待当作了爱的表示。这种孩子总是竭尽全力向虐待他们的母亲示爱,如果离开了母亲,他们当中有些人会陷入严重的精神抑郁之中。<<O的故事>>也描绘了同一逻辑:她在受虐的痛苦中找到了快乐,她把被伤害当作自己被关注和被热爱的证明。
瑞克描述过虐恋中的爱与惩罚相互渗透的关系:"挑逗性的行为是一种下意识的忏悔:看我有多坏!但后面还有一句:但尽管如此,你必须原谅我!在这种忏悔之后,只有来自对方的惩罚才能满足他的需要。上述逻辑不断重复,爱和惩罚相互渗透,于是结果就形成这样的逻辑:被惩罚就是被爱。"(Reik,300)在受惩罚的背后隐藏着一个秘密的期望——自己是值得对方爱的。"看,我在受苦"这句话的意思是:尽管我是这么坏,还是希望你能爱我。你来惩罚我,就是关注我,就是爱我。迪兹克(Deutsch)指出,有受虐倾向的幻想分为两幕:第一幕是受虐,造成性紧张氛围;第二幕是情感,提供被人所爱与被人所欲的快乐。(Deutsch,255)
社会意义上的受虐倾向就像一位表演自己的悲惨状况的演员,表演自己如何经受折磨。妥斯托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向全世界展示了柔弱的性感意义,卢梭的忏悔录和波特莱尔的诗作也都展示了受虐幻想。基督教早期的使徒以自愿受苦受难为主要特征。即使是圣安东尼和其他隐士,他们遭受的残酷的鞭打也有一个观众:上帝。他们想让上帝看到自己在为他受苦,让上帝看到他们如何为了自己的罪孽受到自我惩罚。被爱与被惩罚在最高层次上,特别是在宗教层次上结合起来。这与受父亲鞭打是一个道理:"父亲打我是爱我。"这就是受苦受难所带来的隐秘的自豪感。这就像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标志,一种更高级别的证书。痛感因为是快感的前奏而受到尊重。
在主张虐恋来源于对爱的强烈需求的人们当中,霍妮(Horney)是将这一点阐述得最充分的人。霍妮明确指出:受虐的冲动来自对爱的需求。她认为,受虐倾向来自内心深处对自身的软弱及自己缺少重要性这种感觉的恐惧,这种恐惧导致对感情的强烈需求和对别人不赞赏自己的强烈恐惧。这是一种带有自恋倾向的脆弱感、受伤害感。由于不能控制这种感觉,有受虐倾向的人从被动转向主动,使自己沉浸在"一场折磨的狂欢宴会"中,寻求痛苦的狂喜经验。受折磨是痛苦的,但是让自己沉浸在极度的折磨之中,反而可以冲淡痛苦。
德鲁兹(Deleuze)认为,虐恋倾向既有无意识的童年期性冲突心理的因素,也有有意识的性幻想因素,还有成年人的经验因素。德鲁兹反对弗洛伊德的以恋母情结为主的解释,他认为,在男性的受虐想像中,女性施虐者所施加给自己的惩罚是爱的施予,而不是一个隐藏在背后的惩罚孩子的父亲的替代者。母亲的权威就是她自身所拥有的在孩子心目中的权威,而不是父亲权威的替代者。在受虐倾向中,受苦本身是次要的,占据首要地位的因素是被统治的冲动,是一种希望处于被动的、依赖的、服从的地位的冲动。
实证调查证实,许多有受虐倾向的人都一再表现出对爱的需求,对自己是否值得对方爱这一点的怀疑,以及自我的不安全感。对于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避免这一悲惨局面,就会出现屈从的欲望。屈从意味着依赖,以及依赖带来的羞愧感。有受虐倾向者的自我贬低是一个必要的过程,它较少为了性快感,更多为了心理的羞辱,为了灵魂的健康。受虐者受羞辱,被贬低,使自己处于不受保护的境地,认识到死亡的不可避免,这是一种心理的姿态。受虐倾向的主要特征是对屈从的需求和欲望,是对必然性本身的屈从,正如歌中唱到:"如果你不能感觉到痛苦,那么你就不能感觉到爱。"
有受虐倾向的人对爱的需要极大,以致实际上永远也得不到满足。瑞奇认为,这种对爱的过度需求来源于对孤独的焦虑,这是有受虐倾向的人在儿时的经历造成的。这种经历既可能是缺少爱,也可能是溺爱。他们所有的那些需求——被鞭打、被捆绑等等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使皮肤变暖。他最怕的是冷的感觉。一个生理学的解释是:焦虑造成血管收缩,所以人会感到冷;他渴望温暖和加快血液循环。
虐恋关系的重心是与另一个人深刻强烈地联系在一起的方式,用以缓解分离、失落、孤独、伤害、毁灭和罪恶的感觉。性活动在这一点上与亲密的人际关系联系在一起。波伏瓦说过:疼痛常常可以起到唤醒感觉的作用,"它就像一道强光照亮肉体的暗夜"。"拥抱很容易变成咬、掐和抓,此类行为一般不属于施虐,它表达的是结合的欲望,而不是摧毁的欲望;遭受这种疼痛的个人不是寻求拒绝和羞辱,而是寻求结合。实际上疼痛只有在被当作受奴役的证据被接受和被期望的时候,才具有受虐倾向的含义。"(转引自Marcus,182-183)因此,又有人认为,虐恋倾向是一种病态的爱情:受虐倾向就是去爱和恨自己,去爱和恨虐待自己的人。受虐倾向的一个动因是为了保持与对象的关系,主要是为了保持同攻击性很强的母亲的关系,以自己的受苦换取她的爱。下意识中他认为,只有屈从于疼痛和羞辱,他才能得到爱;如果他不受折磨就会失去同对象的关系。
进入现代以来,人们常常将虐恋定义为性感的和相互的(sensualityandmutuality),并且认为,萨德的作品全都不符合现代虐恋的观念。因为萨德不能区分自愿的受虐者和被迫的受害者,他的世界是单行线,受害一方完全没有声音,也不真实存在,这在现代的虐恋世界中是不可接受的。现代虐恋活动与萨德的区别在于,一个好的在上者要倾听在下者内心的声音。接受她(他)的鞭打的是她(他)的伴侣,她(他)希望听到他(她)的声音,希望他(她)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独立的有特色的人,是一个爱和被爱的人。
除了对爱的需求之外,还有对他人的关注的需求。有受虐倾向者认同了家长子女关系中的孩子的身分,他希望被当作一个弱小的、无助的、依赖成人的孩子来对待。虐恋实际上是对人际关系的渴求,是对孤独的拒绝,而使自己隶属于或屈从于某人,是避免孤独、建立关系的最可靠办法。如果你在受伤害、受折磨,那么你就绝不会感到孤独。对于受虐者来说,施虐者是绝对的存在,即使只是在想像中存在。弗罗姆(EricFromm)认为,虐恋关系中的受虐者由于孤独感和无力感而使自己离不开折磨自己的人,接受他的虐待,通过自愿地对自身施虐,最终达到克服自己的无权感。马库斯则说:"感受绝对的软弱无力是一种方式;感觉被人控制和疼痛是另一种方式;喝醉是第三种方式;自杀是最后的希望,在一切其他摆脱孤独感的办法都无效时,这是最后的出路。但这些都是手段,不是目的。疼痛、折磨和羞辱都是为摆脱孤独感所付的代价。"(Marcus,126)与施虐者相比,受虐者尤其有被人关注的强烈需求。在俱乐部或私人举办的晚会上,总是由"奴隶"们做展示和表演。在所有的人当中,相比之下,他们总是穿得最暴露的人,因此也是吸引最多目光的人;在上者却很少成为注意的中心。在受虐性格中,依赖性就表现为不能容忍在自己和伴侣之间的任何一点疏远和距离。虐恋者希望引起自己所爱之人的关注,哪怕这种关注是受折磨也在所不惜。
受虐倾向的特征之一是一定要有观众看他受苦受辱,即使没有旁观者,他也要想像出一个来。不像施虐倾向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也可以满足。有受虐倾向的人一定要向周围世界展示自己受折磨、受羞辱、受惩罚,而大多数人的本能倾向却是要把耻辱和惩罚隐藏起来的。从这一角度,可以将虐恋仪式称作"承认的仪式"。在这一承认仪式中,当事人需要一个证人,来证明他的恐怖、痛苦、快乐与权力。这一活动中的演员同时又是观众,这一证人代表了社会的承认。在虐恋活动中,施虐者就是受虐者的痛苦的见证人。
从对他人的爱与关注的需求再向前走一步就是放弃自我。霍妮认为,受虐倾向的主要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理解受虐倾向的一个角度是人的摆脱自我的冲动。有受虐倾向的女作家马库斯一再强调,她所爱的男人必须是一个主体,一个能够按照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行动的人,而且他必须把她变成客体,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人。她说:"我想,我愿意成为客体还有一个原因,我觉得那样最安全。如果一个男人关注着我,我似乎能更确定自己的存在。""羞辱中还应当包括恐惧、羞涩、无力感、被统治的无能为力感以及对另一人的依赖感——一种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感觉。"(Marcus,61,119-120)
然而,有一种观点认为,受虐者实际上并非真要放弃自我,而是要保持自我,实现自我的意志。"他是一个自首的革命分子,他是披着羊皮的狼,他的屈从中包含着挑战,他的驯服中隐含着对抗,他外表柔弱内心强悍,他表面谄媚内心反叛。"(Reik,316)按照这一逻辑,受虐倾向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自恋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