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一位英国女权主义者盖莱丝(Galaisi),在一张照片中被爆出家中书架上放有台瑞连(MidaandTerrillian)和葛尔(Gor)写的虐恋小说。和当今娱乐圈一样,不知是引起了舆论的好奇,还是得罪了某些大势力,事情在短时间内迅速发酵。有人陆续爆出石锤,证明盖莱丝在下班后经常出入于某BDSM主题酒吧,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各样的猜测,分析如雨后春笋爆裂而出,每个人都分析盖莱丝的穿着,言行、举止,试图证明她在私下里其实是个受虐狂。
迫于压力,盖莱丝最终承认了自己的受虐倾向,但她认为这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被公之于众。无奈的是没有人关心她后面说了什么,她的承认已经足够让每个八卦的人都陷入狂欢。如果当时有微博的话,这件事可以说天天霸屏热搜。
这几乎成了当时最最具有讽刺感的事情。每一家报纸,媒体机构,都知道这太有话题性了,一个白天倡导妇女运动,公开要求女性各方面社会权利与政治地位同男性完全对等的女人,晚上竟然甘愿跪在男性的脚下,喜爱并享受成为被男性玩耍的奴隶。
首先是来自当时还留有奴隶制思维余毒的广大男性的嘲笑,他们认为那些吹嘘女性必须和男性平权,必须拥有独立思想的言论从根本上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女性天生就是具有受虐倾向的,这些天性再怎么掩饰也无济于事,即使你白天再怎么把自己伪装的冠冕堂皇,晚上依然需要找到一个男人,然后显露出自己的本性,跪在他的脚下,渴求他的“恩赐”。
“我觉得这真是太可笑了,‘政治平权’、‘经济独立’、‘自由’,我觉得她们应该跪在地上一边摇尾乞怜,一边宣扬她们想要的权利,这才是正确的方式,你知道的,她们喜欢这样。”一位男性在接受街头采访时如是说。
不仔细思考的话,别说是以当时落后的思潮,即使是在今天,相信依然会有很多人得出上述的结论吧,那么当时的人们是怎么思考并进步的呢?我们接着往下讲。
当时由于这样的言论存在,并且甚嚣尘上,女权主义者一下子分裂成了两派,完全孤立和抨击BDSM的激进女权派,以及支持、包容BDSM的多元女权派。在英国,仅围绕着应不应当让女同性恋中的虐恋者参加伦敦男女同性恋者中心(LLGC)的活动这一问题,两派之间就引发了长达半年的激烈争论。
人数上来看,激进女权派占绝对上风。他们急于同盖莱丝以及她背后的BDSM划清关系,以期尽快结束这个小插曲,从而证明自己的诉求依然是对的。
在1983-1984年冬,《伦敦妇女解放通讯》拒绝刊登虐恋女同性恋者关于召集虐恋问题研讨会的通知。1984年的女同性恋力量大游行也拒绝虐恋者打出她们的旗帜(在女同性恋的标志上加上一条锁链)。许多支持激进女权派的人也针对当地的一些BDSM酒吧、聚会进行了打砸、抗议活动。
虐恋者被迫保持沉默,也几乎被踢出了女权主义的圈子。
激进女权的代表杰弗瑞斯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压迫你的人使你性唤起,你将很难同这种压迫做斗争。当你基本上是一个奴隶时,你怎能保持对自由和平等的欲望?因此她建议,女性应当拒绝对自己的屈从地位做出性感化的反应,她说:"我们不得不向自己提出的问题是:我们到底是要自由还是要自己内心的欲望。女权主义者将选择自由。”
在激进女权主义抨击多元女权主义的过程中,激进女权主义者持有如下基本观点:
(1) BDSM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意识形态,它支持男性针对女性的性暴力。因此,基于BDSM的两性关系包含着对女性的危险。(48号跳出来了:是不是和目前国内大部分人的观念惊人的相似!所以说,多了解历史绝对是有好处的,因为历史的车轮总是喜欢滚过相同的车辙,手动微笑:))
(2) 女权主义者应当拒绝一切BDSM及性暴力挂钩的性实践或性快乐。
(3) 女权主义者应当发展自身的性品味。例如,更注重过程和投入,而较少注重包括以男性性快感为基本关注点的强迫性的生殖器性活动。
(4) 理想的性关系是发完全自愿的、平等的,他们相互认同,没有主次的角色,没有主动与被动,统御与屈从之分。
上面的基本观点比较长,我们可以提炼一下,激进女权派在性、自由上的理论前提:
性是和政治、社会挂钩的。因此激进女权派认为性中的男性主导地位会延续到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从而影响他们的政治诉求,故而激进女权派害怕性中的不平等,他们认为性中的平等才是社会地位平等的前提,所以如此在意和强调这件事。
但这个论点其实现如今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并不是十分能够站住脚,性一定和政治挂钩吗?是谁规定的呢?性可以和政治分离吗?
我非常喜欢李银河分析这个问题的方式,相当的彻底,而且思路清晰:
如果说女性在性活动中被强迫屈从,那么它和女权倡导的自由就直接对立。然而,还有另外的逻辑。
第一,如果说女性在异性性活动中的地位不是强迫屈从的,而是自愿的,那么该活动与自由就不矛盾。
第二,如果性活动可以同其他社会活动分开,那么女性就可以在性活动中处于屈从地位,而在其他社会活动中处于男女平等的地位。
于是BDSM与自由也不会矛盾。
多元女权派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认识到真正的女权应当包括女性自由选择性偏好的权利,即女性应当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是否需要BDSM,或者是否需要屈从或者主导,女权应当去保护女性拥有这样的权力,而不是追求狭隘意义上的性平等。
如果说上面的争执还是凡人修仙,顶多是斗师打架,小打小闹,但这些小打小闹终于引起了大神的注意。
自从有人开始慢慢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的自由问题,而是和政治,社会挂钩后,各路大仙便开始入场,开始了神仙斗法,对,就是那种上升到理论高度,研究生博士看她们BB都觉得脑壳痛的那种斗法。
斗宗大神——女权反对虐恋协会的会长卡洛拉(ElizabethCarola)对上述观点嗤之以鼻,她说道,“我们必须要对多元主义保持警惕,它使受虐和施虐倾向保留完好。我们应当对这种主体客体互换、自我他人两分的观念保持批评态度,它对于推翻男性统治的斗争十分不利。”
而斗尊头衔拥有者——重要的女权主义理论家巴特勒(JudithButler)则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批评,认为激进女权派走入了“狭隘女权的误区”,她说:“BDSM似乎对欲望的正当性有基本的信念,即双方自愿,不可强迫;但激进女权派却在排斥这种基本的正当性,反而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刻意强调有利于自己的狭隘女权,我担心这样的政治诉求和此前我们致力于推翻的专制男权主义并无区别,是一种非性女权主义(sexlessfeminism)。”
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硝烟四起,互不相让,这口水仗一打就是好几年。其中发生的变化是,站队多元女权派的人越来越多了。
一些别的领域的大V也开始站出来为BDSM发声,作家霍姆(SivHolm)说过:"作为一个人我希望自立;作为一个女人我某些时刻愿被统治。我觉得做人和做女人完全可以分开。"这其中暗含的理论基础就是性与政治,性与社会的分离。(转引自Marcus)
另外,一些支持BDSM,为BDSM声援的组织也渐渐建立了起来,如旧金山的Samois和Outcasts、洛杉矶的LeatherandLace、纽约的TheLesbianSexMafia、马萨诸塞的SHELIX等等。
人们终于开始明白,女权主义对BDSM的批评集中在它的基调是一种不平等关系,即使这种不平等关系是仪式性的、游戏性的或象征性的。但其实, BDSM活动不仅与自由毫无冲突,而且,让喜欢BDSM的人有自由实施自己的爱好,本身就是追求自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BDSM中的角色不平等仅仅限于活动时,与日常的真实生活完全脱节,在虐恋关系中做统治者与在日常生活中的统治和权威地位无关;因此BDSM与女权主义或任何一种平等主义都并不矛盾。
至此,又经过自上而下的理论研究和传播,才基本奠定了今天女权、BDSM、LGBT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关系。
常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纵观女权主义对bdsm的偏见到抵触到接纳,或是西方两次性解放的进程,都是先有小罗罗打架,引出了问题,再上升到理论博弈,最后再被大众接受的。问题在于,理论博弈,得有理论才行,否则永远是小鬼打架,谁声音大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