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SM更容易“性成瘾”?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里面提及分辨“性瘾人群”的几个特征,其中有两条写到:
1、 性成瘾者通常都是具有特别变态性幻想的人,例如BDSM、恋物癖、或者群P之类;
2、 性成瘾者通常吸毒、暴躁、易怒,因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所有成瘾性的东西都没有抵抗力。
而在BDSM群体中,有一部分人也常喜欢将“性瘾”作为一个标签挂在自己的介绍中,在他们的理解中,“性瘾”约等于性能力很强,床上功夫很好,似乎挂着“性瘾”标签反而是一种炫耀,一种自己很厉害的彰显。
什么是“性瘾”?
按照我们通俗的理解,“性瘾”,就是对“性”上瘾嘛,不啪啪啪就浑身难受的那种。
但是多频繁才算“瘾”呢?一天一次,算上瘾嘛?还是一小时一次呢?
一旦我们想系统而规范地认识“性瘾”,我们可能首先需要搞明白的就是,在科学的语言中, 什么叫做“瘾”,怎么样才算“上瘾”?
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性瘾”的全称应该叫“Sexual addiction(性成瘾)”,是指 “无法控制自身从而反复地进行某种性行为,即使这种行为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这其中的“某种性行为”一般包括:
-性行为
-手淫或某些性幻想
-消费色情内容
-偷窥或猥亵他人
-展示自己的裸体或性器官
这个定义中我们会发现,科学定义中的“成瘾”有两个要点,一个是“无法控制自身的重复行为”,另一个是“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比如,假设有一天他在坐地铁,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撸”的念头,那么正常人肯定会至少憋到家里,等到夜深人静时再放上一部小电影来解决自己的需求;但不行,他无法控制自己,所以立刻在地铁上撸了起来,旁边的小姑娘纷纷作鸟兽散,大喊着“啊,死变态,不要脸”,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动不动就想来地铁上撸,一天不来难受地慌。
这个行为就是很典型的伤害他人的“性成瘾”行为,既无法控制自己,又伤害了别人,还违反法律。
2010年,著名的高尔夫球手泰格·伍兹(Tiger Woods)宣称自己患上了“性成瘾”,他无时无刻地处于性冲动状态,并与多个性伴侣不分青红皂白地发生性行为,这导致他无法正常参加比赛,甚至无法去观看一场自己儿子的足球赛,为此他向密西西比州的一家健康服务中心寻求治疗,价格约为45天37100美元。
“性成瘾”还不是疾病
然而需要和大家说明白的是, 上面关于“性成瘾”的定义我列出的是维基百科的答案,并非什么官方机构,同时也没有将“性成瘾”写作“性成瘾症”,这是因为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权威医学机构明确承认“性成瘾”是一种疾病。[3] 而绝大多数科普文章都没有说明这一点。
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是世界上最权威的精神病研究机构,在2013年,其发布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拒绝将“性成瘾”作为精神病症列入。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ICD)的最新版中,也拒绝使用“性成瘾”这样的说法,只是将这些诊断归类为强迫行为或冲动控制障碍而非成瘾。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目前在其第三版CCMD-3中也不包括性瘾的诊断。
其实我们听到的大多数有关于“性成瘾”的定义,是来自美国几位心理学家和医生在1983年撰写的一本“性成瘾”的临床书,他们以此来给性瘾者提供帮助和治疗,但是, 任何官方的医疗机构和诊断手册都没有采纳他们关于性成瘾的诊断建议。
作为十万个为什么的48号对此就很好奇,为啥不承认呢?于是兜兜转转查了很多资料,大概搞明白了 “性瘾”一直没有被官方定义为疾病的原因。
“上瘾”模型
首先是“性瘾”这个“瘾”产生的机制还不明确。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科学家们便已经研究出了三种“上瘾”的模型。
第一种是基于物质的,这个模型认为,人们之所以会上瘾,是因为有些物质天生具有成瘾性,比如酒精,比如尼古丁和毒品,本质上这些物质对人类“不太友好”,所以是个人接触多了都会上瘾,上瘾这事是东西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想要要避免,只有禁止人类接触这些东西才行。
很显然,性瘾不是什么物质,这个模型解释不了,而且按照这个模型的说法,想要不出现“性瘾”,就得戒除“性行为”,这显然不现实。
第二种模型是基于精神的,这个模型认为“上瘾”是人类“自制力”或“道德感”的滑坡。使用此模型的人主张,人之所以会上瘾是因为自制力还不够强,自制力强的人不会对任何东西上瘾,因此治疗“上瘾”的手段重点应该放在修复人的“自制力”和“道德感”。
电击戒网瘾之类的方法就是在此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这个模型的风靡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家看待“成瘾”这件事时,更多地将其视为一种道德层面的“堕落”,而且这个模型后来被证明很不靠谱,科学研究表明成瘾和意志力或者道德无关。
第三个模型 是目前心理学家、性学家、精神科医生们最广泛应用的模型, 该模型认为,上瘾性的行为对人类大脑来说是一种内在的奖励,会让我们的大脑会分泌多巴胺,因此人会觉得愉快,接着会越来越想要, 而长期不受限地获得这些奖赏则会导致一种病理性成瘾状态。
这个模型在人类面对酒精,大麻素,可卡因,尼古丁等化学制品时,通过对一种ΔFosD转录因子的监测已经得到了验证, 但对“性成瘾”还迟迟没有找到可验证的机制。
所以简单地说, 从科学的角度看,现有的“成瘾性”的模型都无法准确解释“性瘾”的机制,所以权威机构都不敢贸然去认定“性”真的能成“瘾”,也更加不敢说这事是一种精神疾病。
“性成瘾”下的污名化
第二个原因是在不清楚机制的情况下制定“性成瘾”的诊断标准会使得许多不是病人的人病态化,而且会投射社会污名到病人身上,因此遭到了许多反对。
例如在“性瘾”这个概念刚被提出来的70年代,这个词成了风靡大众的谈资,许多文学、影视作品也开始大举消费这一新兴概念。
有的人“手淫”的次数稍微频繁了些,便会被别人讥笑为“你是有性瘾吧”,许多人进入了人人自危的情况,都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性瘾”,更想知道自己某些独特的性癖是否算“性瘾”。
当时这一概念的提出者 帕特里克·卡恩斯(Patrick Carnes) 不得不撰写了一份“ 性瘾者筛查测试”(SAST),以供大众对比。
接着性瘾的风潮过后,有人跟风加醋,在“性瘾”之后又创造了“爱情成瘾”(指频繁更换亲密关系)这样的概念,认为频繁地更换亲密关系伴侣也是一种成瘾性心理疾病,让人们陷入了一轮又一轮的紧张和担心中。
这样的现象引起了学术界许多人的反对,毕竟原理都没搞清楚呢,你这边就咋咋呼呼开始开药治病了,还一轮又一轮的,所以官方到今天也一直没认可那份“性瘾者筛查测试”得出的结论。
面对这种现象,1988年,一篇论文《The myth of sexual compulsivity》中指出, “性成瘾”这个说法是在投射一种污名到所谓的患者身上;2003年一位美国国会议员也指出, “性成瘾”概念的风靡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这一来二去的,官方机构就更没有在研究清楚之前贸然将“性成瘾”列为疾病的理由了。
“性成瘾”还不是疾病
第三个原因是“性成瘾”一旦成为一种精神病, 会成为违法者一种逃避惩罚的手段。因此需要非常严谨的论断。
根据学者马蒂·克莱因(Marty Klein)的一份统计,从各州法院的辩护历史来看, “性成瘾”主张一直是犯有重罪的强奸犯、猥亵犯们喜欢的首选辩护方案。
例如在2017年美国联邦法院的一起判例中,一位强奸幼女的罪犯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患有“性成瘾症”,所做出的违法行为是一种“性成瘾”的症状,自己根本无法控制,并委托律师向“美国性暴力治疗协会(ATSA)”寻求理论支持,以期法官可以判处他去接受强制精神治疗,从而逃避蹲监狱的惩罚。
因为像这样的辩护词太多,法官问、律师问、民众也问,后来ATSA联合了几大权威精神病研究机构发表声明称: “目前人类还没有足够的知识证明‘性成瘾’是一种精神健康障碍,因此反对将性犯罪者送入精神病院治疗。” 彻底堵上了犯罪者钻空子的路。
所以综上所述,因为没研究明白成因,担心过度地造成污名化,以及不想在研究明白之前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权威医学机构去明确认定“性成瘾”是一种精神疾病。
像泰格·伍兹(Tiger Woods)这样实在是因为“性成瘾”影响到工作和生活的,也只能私下向私立的心理康复机构去寻求帮助和治疗。
总结
总结一下今天的文章,我们介绍了“性成瘾”的定义,具体表现,以及科学领域目前对其研究的现状。
它是一种人类无法控制自己,重复地去实施某种“性行为”,即使知道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也停不下来的现象,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前还没有任何国家的权威医学机构将这种现象明确认定为疾病。
需要指出的是,我查了那么多资料, 并没看到有学者认为“性成瘾”和人类的性癖有关,没有证据支持BDSM、恋物癖或者尺度更大的性实践会更容易造成“性成瘾”,相反在美国成瘾医学协会 (ASAM)可查的记录中,无节制手淫和对色情产品的无节制消费是最常见的“性成瘾”现象。
而且“性成瘾”真的不等于“性欲旺盛”,它是一种伴随着对自己或他人的伤害,让人很痛苦的心理状态,真的没必要炫耀式地写在ID里或简介里,照这样的逻辑,难道S得了胃病要叫“胃炎S”,我得了痔疮要叫“痔疮48号”吗?
希望各位自称“性瘾”的S或M,如果只是想表达自己性欲旺盛,那千万不要再顶着“性瘾”的帽子了,不然聊天时候你消失一会,别人还以为你又控制不住自己去“犯病”了,怪尴尬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