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上最流行的说法::“朋友妻,不客气!”很多人认为这不仅是道德的,而且也是合法的,因为法制社会公民享有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的权利。现在人讲究张扬个性,无拘无束,率真行事。试婚,闪婚都可以被接受,同性结婚都可以得到支持。“欺”朋友之妻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毕竟还没触犯法律!呵呵,似乎有点道理。
我想说,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朋友妻,不可欺”;虽然从感情、伦理的角度来讲没有人可以阻止你爱上哥们的妻子,可是一旦你这样做了,自己就无异于选择了一道超难解的三角谜题,无异于踏入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的两难境地。请不要过高的估计男人的胸怀,毕竟不介意朋友动了自己的女人的男人并不多。你一旦对朋友的妻子“不客气”了,朋友就会对你“不客气”。到时候,你会为之付出比较惨痛的代价,也很难在亲戚朋友面前抬头做人。所以面对爱上朋友妻子这样的“三角谜题”,切忌经不起诱惑,在懵懵懂懂中莽撞行事。记住,在行动前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就好比在拿友情玩火、用爱情打赌,天平稍一倾斜,就可能没了其中一个,或者,两个都得不到,从而造成兄弟反目成仇、爱情鸡飞蛋的尴尬局面。
有人说过,男人同女人的关系,以性为界,每个人都希望在伴侣身上同时拥有唯一的爱情和性,夫妻之间不能超越的界限是床,任何一方如果跟别人上了床,那就走的太远了,想弥合真的就没那么容易了。
非但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抢,他人妻,他人夫也不可随便欺或抢。“不可欺”更不能不负责任的改成“不客气”。即使非要改,权衡利弊之后,也应该这样改:朋友妻不可欺,不管多爱也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