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是朵奇葩,明明特别好看,但却是母胎单身。
当然不是她眼光高,也不是她爱好女,而是她有个怪癖:
她本来超喜欢一个小哥哥,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和小哥哥四目相对时,假装把校徽落在路上,然后借机和小哥哥说话。
这种搭讪方式在抖音上很常见,但是闺蜜在穿开裆裤时就无师自通了。
但是说来奇怪,当小哥哥由高冷变得殷勤,开始反守为攻时,闺蜜就越看他越讨厌。
如果有一句话形容她,那就是,我喜欢英雄,但英雄反过来追着我跑,英雄就不帅了。
英雄不知道,他最开始吸引到姑娘的,就正好是他的高冷,他的特立独行。
一旦开始风花雪月,就和普通的雄性别无二致,吃饭唱歌看电影,这样的套路让英雄变得毫无魅力了。
没有七彩祥云的英雄,就像是没了气泡的可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爱情里有个悖论:
太喜欢一个人时,你就会失去原本让他心动的点。
看过一部电影,叫《四重奏》。
卷真纪和丈夫一见钟情,在感情最浓烈的时候,他们步入了婚姻。
在他眼里,“她高雅、会音乐,不知道在想什么,这种神秘感,充满魅力,和她在一起总是小鹿乱撞。”
但是婚后,真纪就变了。
丈夫带她看影视剧,她毫无情趣地呼呼大睡;
丈夫想带她去喝咖啡,她却说速溶的也一样;
丈夫问她为什么不拉小提琴了,她却说为了家庭她放弃了。
让丈夫忍无可忍的是,某天,真纪竟然用他们恋爱时他送她的诗集做垫子。
他不能想象,以前那个高雅的知性的迷人的姑娘变得如此平庸。
可真纪就不委屈吗?
她想不通的是,我这么做都是因为爱你,为什么我越爱你,却越将你推离?
但事实就是如此,太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是根本得不到他的。
《知否》中国舅爷有个爱妾,叫小邹氏,她恃宠而骄,全然不把正房放在眼里。
正房太太虽贵为英国公之女,但是有苦说不出。
明兰给她出的主意就是少放点心思在丈夫身上,多充实下自己的生活。
想通了以后的张大娘子,就不再把心思全放在闺阁中,反倒重新拾起自己的兴趣爱好。
她原就是将门出身,从身段到气质都带着几分英气,马球场正是她的天下。
国舅爷看到马球场上那个英姿飒爽的姑娘,一下子眼前一亮,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冷落的女子,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
接连几场马球,就让他们夫妻二人重归旧好,甚至比以前更加恩爱。
你知道吗?
爱情中像极了弹簧,你强他就弱,你弱它就强。
你追的他跑时,他对你爱答不理,有一天你不理他了,他就跟个跟屁虫一样缠着你。
我想,再爱一个人也该有个限度。
你不能爱别人超过爱自己,否则那个人迟早离开你。